一、学龄前儿童的自我意识发展
学龄前儿童的自我意识发展主要表现在对身体特征、年龄、性别和喜爱的活动的描述上。然而,他们还不能描述内部心理特征,例如情感和意愿。此外,自我评价能力在三岁时并不明显,但到了五岁,大部分孩子已经能够进行自我评价了。
幼儿的自我评价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人,尤其是父母和老师的评价。这些评价会对他们的自尊心产生重要影响。在三至四岁时,孩子缺乏自我控制力,而五至六岁的儿童大多具备了一定的自控能力,但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弱的。他们很难停止或抑制某些行动,也很难做到“延迟满足”,即不能为得到更大利益而等待、放弃眼前的利益。
幼儿在三岁左右开始产生自尊心,如犯了错误会感到羞愧,害怕别人嘲笑,不愿被当众训斥。自尊的形成与儿童的能力和他们对自己能力的认识有关,并受到父母的教养方式的影响。此外,他人的评价对幼儿的自尊发展也有重要影响。
二、学前教育中的道德发展
在幼儿园阶段,幼儿对是非、善恶行为标准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认识不断加强,也在逐步将一系列行为准则和规范内化。幼儿会认为幼儿园老师提出的要求是绝对不能改变的,一定要服从的,不会想到有什么变通的方法。他们可能会认为不听话就是坏孩子。
侵犯行为在婴儿期就开始出现,三至六岁之间侵犯行为增多,其中身体攻击在四岁时达到最高点。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攻击减少,言语攻击增多,并且以争夺玩具为主逐渐转向人身攻击。此外,男孩的侵犯行为明显多于女孩。
值得注意的是,家长的教养方式也可能加剧孩子的攻击性。例如,一些家长过分溺爱孩子、过分纵容他们的行为,可能导致孩子缺乏自我控制力,容易出现侵犯行为。
结论
学前教育对幼儿的自我认知和道德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幼儿的自我评价能力、自尊心的形成以及道德意识的建立都会对他们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教育者和家长应该注重培养幼儿的自控能力,帮助他们形成积极的自我形象和良好的道德价值观。
例如,在学前教育中,教师可以为幼儿提供适当的自主选择机会,让他们在一定范围内自行决策,从而培养他们的自我控制力。家长也应该提供积极的引导和榜样,与孩子一起讨论善恶行为的后果,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惩罚,以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